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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驻校园 课育成长——舟山一初开展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课堂活动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 浏览:

为夯实校园法治根基,护航少年健康成长,舟山一初于9月25日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两场专题法治讲座,以双校警合力、双讲座赋能,为校园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聘任仪式上,吴庭警官、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王红女律师正式受聘为舟山一初法治副校长。校领导为两位颁发聘书,这不仅是身份的赋予,更是校园与公安、律所携手,构建“警-校-律”联动法治教育体系的开端。

聘任仪式后,两场风格迥异却同样精彩的法治讲座相继开展。罗警官带来《平安校园拒欺凌,从“无”到“见”筑防线》讲座,不仅剖析了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网络欺凌、关系欺凌、财产欺凌等多种欺凌类型,还深入解读欺凌行为愈演愈烈的原因,分析欺凌者“情感扭曲、模仿暴力”的心理,被欺凌者“恐惧隐忍”的心态,以及旁观者“漠视无为”的心理。他结合河北邯郸初中生事件等真实案例,让学生直观认识欺凌危害,同时详细传授“提前规避不炫财、冷静应对别激化、及时求助找师长”的自救指南,以及“零风险报信、课后递条”的互助方法,更通过普法环节明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让“知欺凌、拒欺凌、反欺凌”的意识深入学生心中。

王律师则带来《知法小卫士,青春不踩线》讲座,以《民法典》为核心,构建“高空抛物、网络暴力、散播谣言”三大场景。在“高空抛物”板块,她通过“遥控汽车砸伤滑板少年”案例,解读《民法典》第1254条,让学生明白“哪怕是玩具,高空抛下也需担责,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在“网络暴力”板块,结合“小美被造谣欺凌”案例,解析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列举网络暴力形式,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伤人言行必担责”,并现场教学“公证证据、通知平台删除、起诉维权”的网络维权三步法;在“散播谣言”板块,以案例说明《民法典》名誉权保护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让学生清楚“传谣不是八卦,是伤害,更是违法”。讲座最后,她还总结“动口前想、动手前停、受委屈别怕”的守法小贴士,鼓励学生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

此次双聘任、双讲座活动,是舟山一初法治教育的创新实践。两位法治副校长与两场专题讲座形成合力,让法治意识深植师生心中,为青春成长铺就守法、懂法、用法的铿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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