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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第一初中教师公约(试行稿)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 浏览:

一、个人生活公约

1.保持社会公德和私德,努力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在社区中维护好教师形象,并能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志愿者活动。

2.爱护学校声誉,珍惜自己荣誉;敢于担当,勇于自省,在专业上精益求精。

3.对教育怀有敬畏之心,工作中不推脱、不敷衍,能一丝不苟做好本职工作。

4.树立学习意识,更新理念,学会改变,努力认识与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并依照规律开展各项工作。

5.不组织、参与有偿家教;不违规接受家长与学生的礼品、礼金。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有事主动按规定请假,无故不离开工作岗位。

7.保持着装得体整洁,头发干净清爽;在校期间注意言谈举止,按规定佩戴校徽,时刻做好学生表率。

8.保持个人办公桌干净整齐,维护办公室环境整洁优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

二、公共生活公约

1.参加集会、培训、会议、监考等工作,要准时、守纪,不窃窃私语,不玩手机或做自己的事情,并按要求履行好相应的职责与义务。

2.参加活动时,自己发言的要提前精心准备,做到言之有物,给人启发;别人发言时要注意倾听,不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

3.能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善于集思广益。

4.公众场合教师间交流做到轻声细语,不能当着学生面对孩子、家长或同事评头论足;有义务守护学生的隐私。

5.不带着负面情绪进入课堂,不在学生面前消极抱怨或向学生传递负能量;无特殊情况不能坐着上课。

6.上课前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无故不提前上课,并按时下课;课堂上要积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7.在学生明显带有强烈情绪的情况下不发生对抗冲突行为,待时机成熟再进行教育工作。

8.餐厅就餐时要节约粮食;餐具要轻拿轻放,保持餐厅安静整洁。

三、人际交往公约

1.对于不良风气,要敢于说不;对于原则问题,必须弘扬正能量,不当老好人。

2.作为管理者,不轻易批评他人,否定他人,要敢于否定自我,检讨自己。

3.同事间团结协作,彼此尊重,不贬损他人。

4.师生之间地位平等,要尊重学生人格。对于犯错的学生,要先仔细了解前因后果,允许学生申诉,不得居高临下大声训斥、责骂学生。

5.同事之间探讨学术问题,要摆事实,讲道路,不倚老卖老,以势压人。

6.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用有色眼镜看人,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处理学生矛盾、纠纷应就事论事,公道公正;对问题学生要细致了解情况后,再进行必要的干预让每个家长和学生都感受到老师的重视和关爱。

7.坚持正向的多元激励评价,要善于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让每个学生都有被尊重的积极体验。

8.对待家长不卑不亢,礼貌待人。对家长的合理诉求不敷衍了事,能用专业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提供相应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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