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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
发布时间:2014-04-10 来源: 浏览:

舟教工委〔2014〕14号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

意见环节集中学习工作的通知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市直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为做好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集中学习教育工作,示范推动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深入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把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摆在教育实践活动的首位,切实提高“三个认识”,做到“三个深刻理解”,即提高对“四风”问题危险性的认识,深刻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核心要义;提高对解决“四风”问题紧迫性的认识,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提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深学深思触及灵魂。

二、主要内容

按照“分单元确定主题、多形式学教结合”的原则,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集中学习分为会议精神、重要论述、作风建设、必读篇目、党情党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现代化背景下群众路线和师德师风建设等7个学习单元,采取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辅导报告、谈心得体会、应知应会测评、基层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全会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舟山群岛新区有关情况与讲话摘编》等必读书目。

开展一次反对“四风”专题讨论,查找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认清危害。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通过专题辅导、专题论坛、读书会等方式,强化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和事业观、工作观、业绩观。组织一次“三思三观”和“五个够不够”专题学习讨论。深刻反思与师生和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师生和百姓的距离远不远、师生和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深刻反思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形象真不真;深刻反思敢于担当、践行“四干”的责任和担当实不实,检查对照勇担使命、四干兴舟的行动够不够?进中求快、快中求好的干劲够不够?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斗志够不够?敢想敢闯、先行先试的勇气够不够?齐心协力、共建新区的激情够不够?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德风范。

三、时间安排

2月10日开始至4月25日,组织八次集中学习教育。

四、工作要求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3天;邀请市委督导组成员参加1-2次市委教育工委专题学习活动;做好每次学习情况记录与信息报送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直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应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集中学习工作计划书,并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工作计划书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

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工作计划书

一、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第一批总结和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

(一)主要内容

召开市委教育工委(扩大)会议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第一批总结和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等,自觉用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市委教育工委向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公开承诺,做到“六示范”:即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上做示范,在真学真信、知行合一上做示范,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上做示范,在找准“穴位”、整治“四风”上做示范,在坚持标准、从严从紧上做示范,在统筹兼顾、促进发展上做示范,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市委教育工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并讨论活动方案,起草动员会讲话稿,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落实活动宣传工作——舟山教育网设立活动专栏。

(三)时间:2月10日。

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暨“提振精气神、共谋新发展”专题党课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部署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纪检工作。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市教育局全体机关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近100人参加,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祝幸安作题为“提振精气神、共谋新发展”重要讲话,带头上第一堂党课。

(二)组织实施

1.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并起草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结和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思路。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起草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纪检工作思路(征求意见稿)。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落实活动宣传与报道工作。

(三)时间:2月12日。

三、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一)主要内容

召开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等《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市教育局离退休老干部、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教育系统省市党代表等近160人参加动员大会,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祝幸安带头上第二堂党课,作动员讲话。

(二)组织实施

1.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邀请市委督导组成员参加。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工作和会议材料。

4.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负责会议宣传、信息报道和会议记录。

(三)时间:2月26日。

四、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反对“四风”专题研讨会

(一)主要内容

组织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自学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习近平同志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舟山群岛新区有关情况与讲话摘编》等6本必读书目,撰写学习体会。

召开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结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一次反对“四风”专题研讨会,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规定等作风建设要求,查找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进一步认清危害,增强奋力“四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参加对象为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市教育局机关副科及以上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

(二)组织实施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相关学习资料。

2.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并汇总整理相关发言材料。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邀请市委督导组参加。

4.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负责领导班子学习体会文章征集汇编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时间:3月中旬。

五、开展“三思三观”和“五个够不够”学习讨论

(一)主要内容

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开展“三思三观”和“五个够不够”学习讨论,开展新区背景下教育系统的事业观、工作观和业绩观讨论,增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

(二)组织实施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会务。

2.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祝幸安专题报告。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负责会议宣传与信息报道。

(三)时间:3月下旬。

六、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报告会

(一)主要内容

组织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围绕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等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专项述职。参加对象为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市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等。

(二)组织实施

1.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邀请市委督导组参加。

3.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负责材料汇总编印。

4.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

(三)时间:4月上中旬。

七、举办“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党员教育先锋事迹报告会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以“德行校园”为主题开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系列教育,以“教润心间”零距离服务的主题提升教师专业特长和模范行动,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典型,为教师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为学校改革提供精神支撑。参加对象为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市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与工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

(二)组织实施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教育工会负责会务。

2.教育工会负责“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典型事迹材料。

3.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时间:4月下旬。

八、组织开展群众路线观点应知应会测试

(一)主要内容

统一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理论知识网上测试活动。应知应会测试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重要文件;中央和省委规定学习书目等内容。参加对象为市教育局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

(二)组织实施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应知应会内容的汇总梳理、开设网上专题栏目及优秀奖励等工作。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负责测试时间、成绩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时间: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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