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一初被列为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2017年5月10日,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76家单位为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本次试点单位涵盖各市区教育局、各类高校、全省中小学,全省初中列入试点单位的仅两所,舟山一初试点项目是“完善学校章程执行机制建设”。
2014年,舟山一初被确定为舟山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为制定一份科学规范又切合学校实际的“章程”,学校在市编制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及领导的指导下,虚心求教,广泛学校,从初稿到定稿,不厌其烦,精益求精,九易其稿制定了《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章程》。2015年11月4日,首届学校理事会成立暨第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再次审阅“学校章程”,个别细节再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学校章程”(第九稿)。“学校章程”清晰阐明了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办学精神、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内部管理体制,“学校章程”成为了实施法人治理的“内部宪法”,将积极有效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工作。2015年11月16日,舟山市教育局核准《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章程》(舟山市教育局中小学章程核准书第4号)。2016年3月10日,学校聘请了《章程》执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与建设工作法律总顾问陈波(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导引领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法律顾问根据学校要求参与学校管理实际工作。
舟山一初被列为首批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既是对学校近几年相关工作的肯定,也将全面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打造学校特色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