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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办公室、教室(含普通和专用教室)、场馆等消防和物件安全检查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 浏览:

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关于落实办公室、教室(含普通和专用教室)、场馆等消防和物件安全检查

相关规定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把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至各基层部门,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决定,关于我校落实办公室、教室(含普通和专用教室)、场馆等消防和物件安全检查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制定本规定目的和意义。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校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是基础,为此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安全工作牵涉面很广,本次规定只涉及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经常出入场所的消防和物件方面的安全检查。借此,使全体教职工逐步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明白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分担。

二、明确责任。学校全面罗列了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区域,数量共计104处。对各办公室、教室(含普通和专用教室)、场馆等消防和物件安全检查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共有83位教职工需要参与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剩余11处无法安排责任人的区域全部由总务处人员负责检查。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区域一栏表见“附件一”。

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对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检查规定如下:

1.检查范围:每次检查要求责任人对所负责区域内所有关于消防和物件安全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或损坏排查,凡是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危险的一切隐患或损坏情况均需记录在表格中(检查表格见“附件二”)。

2.检查内容:对负责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例如:重点排查使用频率高的物件,如电灯、电扇、多媒体、电源插座、开关、门扣、窗扣等;关注用电设施设备完好度;查找地面、墙面和物体表面的锐利物;发现处于即将掉(脱)落的各种悬挂物。)。

3.规范记录的要求: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要求逐条记录,语句描述要求简洁明了(需要传递的信息有:负责区域+物件名称+隐患或损坏情况描述),使学校管理员看到该条记录语句后可以便捷的找到描述中的隐患或损坏点。如果检查中没有发现隐患或损坏情况,可以在“情况记录”一栏上填写“一切正常”。

4.真实性要求:检查过程不可随意找人替代,责任人需保证每次检查结果具有真实性。学校会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于能认真完成检查工作的教职工进行公开表扬。

5.检查频率:学校将在每月初安排一次需要有书面记录过程的检查。其余时段责任人也要经常性留意所负责区域内的各种隐患或损坏情况,发现隐患或损坏后有责任和义务尽快到总务处填报检查表。

6.关于检查效率的要求:总务处会在每月初将检查表格分发给各位负责人,为提高办事效率,规定必须在收到表格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工作(负责三个及三个以上区域检查任务的允许增加一个工作日),完成检查后将表格交到总务处赵雯雯老师处。检查表上交情况将与文明年级段评比挂钩。

四、其他要求:

1. 要求责任人在每天下班之前或节假日放假前,对所负责区域的门窗、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进行及时关闭。如是办公室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应做好关闭门窗和电源的提醒工作。

2. 若发现学生故意行为造成相关隐患或损坏情况的,相关负责人应协助学校完成调查工作,且负责人对相关学生要进行合理批评和教育。

3.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因主观意识不到位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原则上要求相关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相应的安全检查工作,秉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理念,为学校的安全工作尽一份力。

舟山第一初级中学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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